旗袍歷史變遷

初露尖芽

晚清至1920年代

晚清的女性服裝

清朝中葉,為了維護尚武精神和滿族傳統,嘉慶皇帝(1796至1820年)曾下詔禁止黃女仿效漢族婦女的衣裝。然而至晚清時國力衰微、社會腐敗,商品經濟卻畸形發達,形成競相豪奢的風氣。不論滿族或漢族,婦女服裝皆極度堆砌,以繁鋼雕琢、鑲滾重重的裝飾為美。圓領周邊並開始綴上一道立領,初時較矮,後來漸高。同時受到西方服装文化的影響,審美觀開始改變,衣服變得貼身,以突出修長的身段和曲線。另外,漢族和滿族婦女服裝的差別越來越小,兩者都朝着窄長發展,滿族的長袍有缩短的趨勢,而漢族的上衣則加長至膝下。穿長袍的漢族女性都開始普及,穿衣褲的滿族女性亦不乏其人。

辛亥革命後女裝的變化

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後,帝制被推翻,服飾的等級制度崩潰,加上西方和自由思潮的影響,對女性服裝帶來很大衝擊,清末女服隨着王朝的富貴感,更淪為落後的標誌。長期的封閉後一旦開禁,社會出現奇裝異服,一九一三年,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因為廣東省女子服飾日變古怪,下令十四歲以上女生必須穿黑裙。民國初年女子受教育的機會增加,婦女自我意識萌生,新思潮崛起。女學生興起顏色素雅、紋飾簡約的「上衣下褲」和「上衣下裙」,稱為文明新裝,剪裁適體的大襟和弧形下襬短衫,配襯露出足踝的裙,線條更趨貼身和瘦長,突出文明及具備知識水平的形象,成為民初女性服裝的主流。這股女裝新風氣先於北京和上海流行,繼而南傳至廣州。

香港與廣東女服

香港於一八四一年被英國佔領時,人口僅數千人,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,加上清末內憂外患和辛亥革命,為逃避國內動盪的政局而遷居香港的移民不斷增加,香港人口於一九二一年達到五十八萬,大部分都是廣東華人,其中女性佔四成。雖然他們身處中西文化相融的香港,但大部分華人仍與廣東的家鄉保持密切聯繫,經常往來。這時期的香港文化傾向以中國為依歸,潮流文化以內地大城市馬首是瞻,香港的女裝便追隨國內潮流。這時「旗袍」 還未在國內登場,但衣服崇尚素雅簡便、輕盈適體的嶄新觀念,為香港的長衫文化奠定基礎。

新文化運動的女裝新潮流

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後,女學生流行穿着男性長袍參加遊行,可能是為了體現男女同權,也可能是喜愛長袍的方便利落,其他思想較前衛的女學生陸續仿效。女穿男袍開始二十年代起開始改變,初時這些長袍為素色布料較粗厚,並採用傳統剪裁的無縫和原身出袖,內穿長褲,無論製作或穿着都較衣裙簡便。可是,女士天生愛美麗,原本與男袍無異的女袍便變出花樣了,長而直的袖子演變成喇叭形的「倒大袖」,下擺兩側開初逐漸收窄,並添加了新元素,例如用花紋雅緻的輕柔布料,加入滾邊和盤扣、花扣或機製花邊,又取消中央裁開,讓前後幅看來更完整,亦避免破壞圖案花紋,內襟則以偷襟(接縫不易察覺)方式補上,袖子不長,縱使面料一般只有兩尺多一點的寬度,也無須接駁袖子,下襬收窄,與臀部等寬,露出小腿,並配上絲襪。至二十年代後期,這些明顯女性化的長袍已十分常見,如一九二七年上海《良友》畫報第十三期刊登新式旗袍的設計式樣,為上海的裁缝店爭相仿效和改良,這不但反映上海服飾的興盛,亦促成日後海派旗袍的流行。

一九二九年國民政府頒佈《服制條例》,其中第二條規定「女子禮服」的「衣」與該條例中「男子禮服」的規定大致相同,惟男服長度和袖子稍短,大襟直身,方立領,中縫由領口直通至下擺的「衣」,跟現時傳統男裝長衫十分相似。條例中並沒有註明「衣」的名字,甚至不稱為為「袍」,也沒有註明為「旗袍」。此外,條例說明這「衣」下面是有長褲的,只是褲管與外衣下擺平齊,秉承「上衣下裳」的格局,不過上衣長些,下裝縮短。同年教育部所頒佈的規程亦說明高小和中學女生的制服分「短衫」和「長袍」兩種,長袍為「長達膝與課之中點,連長與衣齊。」當時這類女服在官方的語言中並非通稱「旗袍」,然而它在社會上受到高度認受性。

「長衫」及女性的自我醒覺

廣州和香港很快便跟随北方大城市的時裝潮流,由於這些新興女服頗像廣東女性慣穿的 「衫」,不過加長了,蓋着缩短了的褲管時,便稱之為「長衫」。如前所述,長衫一詞在廣東和香港並非新詞,男女的長袍都叫「長衫」,「長衫」此中性名詞用得倒貼切。

清中晚期典型的旗女長袍寬身平直、闊袖,長及掩足;服裝裝飾花紋極為繁縟,低領圈、袖邊、衣襟、袍身都有多重的精美彩繍鑲邊,大方華麗。同期漢族婦女維持上衣下裳的傳統,下身穿裙或褲子。上身及褲子以寬大為有穩重美,綴以寬鑲邊或精緻花邊;裙子有繁縟刺繡,花團錦簇。滿漢經過了近300年的長期接觸,服裝文化互相交融:漢女的上衣變得越來越長,似滿族長袍,滿族向上縮短,似漢女露出足部。

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成功,推翻滿清政府,把滿漢長袍暫時打入冷宮。一九二零年代,旗女長袍脫胎換骨,興起一種新式「馬甲旗袍」—— 套在上衣外面的背心長袍。長馬甲及後逐漸與短襖合二為一,變成了連袖的長袍,消除了中間重疊的部份,成為現代旗袍的雛型。清長袍式的寬闊平直,配以簡單滾邊、「倒大袖」短袖至手腕或手肘,衣袖、袍身隨時間慢慢收窄、裙擺短至小腿,形似當時男性長袍。相比於內地大城市長衫文化風靡,二十世紀初期的香港女性,除了大家閨秀和影視名流之外,一般甚少穿着長衫。當時長衫全用人手縫製,直身無曲線,剪裁、設計較為簡單,大多不能水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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